原公司拖着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企业辞退后故意拖延离职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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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拖着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企业辞退后故意拖延离职手续怎么办?

企业辞退后故意拖延离职手续怎么办?

这是公司的套路,用你的辞职代替公司 以逃避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的责任为目的的解雇。

首先,我建议你一定要要求公司出具辞退通知书,否则继续工作。

你拒绝在《离职申请书》上签字是正确的,但既然你被公司解雇了,公司就应该通知你。但如果口头通知,由于举证困难,你的部分权利很可能会受到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没有收到公司辞退通知的情况下离职,公司可能会以旷工为由辞退你,所以建议你继续工作。

其次,是公司 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不出具证明,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控告。

最后,劳动合同终止时应清算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

所以你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控告。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你有权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在你的问题中,你只指出它是 "解散公司及,但是你没有解释解雇的原因。但如果公司提出协商终止、提前通知或经济性裁员,则需要按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

具体可以咨询劳动行政部门。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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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个人档案放在人社局,但原来的单位倒闭了,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谢谢邀请,也谢谢你的提问。

楼主您好,我想把个人档案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是原单位已经倒闭了。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文件可以 不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档案委托给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也就是以前的职业介绍所。这样的机构有委托人事档案的权限。

当然,你不知道。;信任人事档案不需要任何离职证明,只需提供相应户口所在地的户口和身份证明即可。然后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出具档案转移函,然后你拿着这个档案转移函到原参保地,或者整个工作单位进行档案转移技术。在档案转移的过程中,必须是公开的档案转移,个人档案不能拿在自己手里,因为有些地区的人才交流中心不接受个人档案。是的。

所以你只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开具一份档案调取函,然后持档案调取函在原档案保管地调取档案即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完成一个档案托管,以后找到新的国企或者去事业单位等工作单位工作的时候,也可以从人才交流中心调出你的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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