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图书角图书管理条例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22年最新版?

[更新]
·
·
分类:行业
4681 阅读

班级图书角图书管理条例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22年最新版?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22年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出版产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
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总发行,是指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批发,是指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零售,是指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出租,是指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第九条 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本条例所称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河南省图书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能力。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随着图书资料事业发展和工作领域的拓宽及时补充、更新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了解并掌握本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能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熟悉本专业领域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掌握本专业领域相关信息化技术;具有与本岗位工作有关的其它专业知识。
(二)工作能力。能够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承担一定技术难度的科研或业务工作,解决本专业领域较重要的业务技术问题并组织实施;能够正确运用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信息化技术,较好地处理工作中有关专业技术问题;能够解决本专业工作与其它专业相互配合、协调中的一般性业务技术问题;能够指导助理馆员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成果。任助理馆员以来,参与完成2项以上工作成果:业务建设规划、县(市、区)级以上区域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条例、业务工作标准或细则;教案、二次文献、三次文献、音像资料、阅读推广;情报服务、学科服务;自动化建设、数字化建设、专题数据库、本专业计算机软件、新媒体应用等。工作成果须付诸实施并且效果显著,采用及获得效益情况,由采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四)科研成果。任助理馆员以来,完成一定数量的图书馆学、情报学和文献学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馆员的学术水平。所完成的研究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或参与完成省级本专业学会科研科目2项以上(限前5名)。
2.获省辖市、厅(局)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限前5名)。
3.获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学术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限前5名)。
4.独立或合作出版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5.在具有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县(市、区)及以下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6.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五)馆员职称不作破格要求。
第十条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图书资料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熟悉图书资料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掌握图书资料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能结合实际提出影响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图书资料事业发展的可行性建议,并对图书资料专业理论有系统、深入的研究;掌握图书资料专业的有关国际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能够较好指导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业务工作和科研活动,正确审核馆员的学术成果奖和工作成果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二)工作能力。能够解决图书资料专业复杂、关键的业务技术疑难问题;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创造性地开展科研和业务工作,对重要的业务建设问题能够在理论、方法、技术上提出有科学依据的见解和实施方案;有丰富的图书资料专业工作经验,能全面主持或指导某项业务工作。
(三)工作成果。任馆员以来,独立完成3项以上工作成果:业务建设规划、县(市、区)及以上区域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条例、业务工作标准或细则;教案、二次文献、三次文献、音像资料、阅读推广;情报服务、学科服务;自动化建设、数字化建设、大型专题数据库、本专业计算机软件、新媒体应用等。工作成果须付诸实施并且效果显著,采用及获得效益情况,由采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四)科研成果。任馆员以来,完成一定数量的图书馆学、情报学和文献学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研究馆员的学术水平。所完成的研究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3条须符合1条:
1.国家级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总项目限前7名),或省(部)级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总项目限前5名)。
2.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二等奖以上限前7名、三等奖限前5名)。
3.在具有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图书资料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有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县(市、区)及以下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无核心期刊论文要求;或在具有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图书资料专业论文3篇以上,并独立出版有ISBN书号的图书资料专业著作1部(10万字以上)。
4.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1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地方标准、规程1项以上(限前3名),并正式颁布实施。
5.出版有ISBN书号的图书资料专业著作1部以上,其中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
6.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7名);或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鉴定或验收,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7.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限前2名)或主持完成省级本专业学会项目2项以上。
8.获得成果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辖市(厅)级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学术成果奖一等奖2项以上(限前2名)。
9.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3名)。
(四)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按我省有关政策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的人员,任馆员以来,应具备“专业理论能力”条件、“工作能力”条件、“科研成果”条件中的1-3条中的1条和其他条件的3条以上,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副研究馆员水平。
第十一条研究馆员职称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能力。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精通图书资料专业基础理论和学科知识,熟悉图书资料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全面掌握图书资料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对图书资料专业的某一学科及其分支领域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和突出成就,在本专业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知名度,能进行开拓性的工作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文献工作的有关国际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能够高水平指导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业务工作和科研活动,正确审核副研究馆员的学术成果和工作成果,解决图书工作中遇到的制约图书事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二)工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从事较大难度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工作,解决本专业领域复杂、关键的业务技术疑难问题;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创造性地开展科研或业务工作,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业务规划、业务改革的能力;能结合理论和实际提出影响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事业发展的可行性建议;能独立或主持完成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大中型工作项目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能够解决本岗位工作与其它专业相互配合、协调中的关键业务技术问题。
(三)工作成果。任副研究馆员以来,独立完成5项以上工作成果:业务建设规划、市级以上区域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条例、业务工作标准或细则;教案、二次文献、三次文献、音像资料、阅读推广;情报服务、学科服务;自动化建设、数字化建设、大型专题数据库、本专业计算机软件、新媒体应用等。工作成果须付诸实施并且效果显著,采用及获得效益情况,由采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四)科研成果。任副研究馆员以来,完成较多数量的图书馆学、情报学和文献学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研究馆员的学术水平。所完成的研究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3条须具备1条:
1.参与完成国家级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总项目限前3名),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
2.获得国家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三等奖限前5名)。
3.在具有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图书资料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有3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具有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图书资料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并独立出版出版有ISBN书号的图书资料专业著作1部(15万字以上)。
4.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1项以上(限前5名);或地方标准、规程2项以上的主要编写人(限第1名),并正式颁布实施。
5.出版有ISBN书号的图书资料专业著作1部以上,每部15万字以上。
6.获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一等奖限前5名);或获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二等奖限前3名);或获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2项以上(三等奖限前2名)。
7.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2项以上(限前5名)。
8.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第1发明人)。
(四)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按我省有关政策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研究馆员的人员,任副研究馆员以来,应具备“专业理论能力”条件、“工作能力”条件、“科研成果”条件中的1-3条中的2条和其他条件的2条以上,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研究馆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