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的区别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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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的区别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财政部2010年11月18日公布的通知要求,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由省级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财政部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2%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哪个科目?

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支付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什么是和教育费?

一、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征收的一种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不是税收,而是一种专项资金。
主要用途: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二、费额计算
1、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
2、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三、征收管理
1、纳费期限
纳费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2、其他规定
(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针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的税种,怎么区分它们呢?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以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额为税基,城镇、乡村的税率全国不是统一的,有4%、5%、7%不等。具体以当地地税做的鉴定为准,建议你咨询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基数,按照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税额。税率有:市区的为7%;县城、镇的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为1%。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 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适用税率2,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实际缴纳的“三税”为基数,按照3%的税率计算应缴税额。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 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3%3,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这“三税”属于流转税。除了这“三税”,流转税还包含关税。计提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4,按当月应交增值税金额(销项—进项)*7%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当月应交增值税金额(销项—进项)*3%教育费附加
按当月应交增值税金额(销项—进项)*1%地方教育费附加
也就是说教育费附加要交两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5,城建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三税之和的基础上计提的。城建税是按城市、县城、农村来分的,城市是7%,县城是5%,农村是1%,教育附加3%,地方的就是每个地方不一样,是各地的地税规定,你可以去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