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的矛盾指的是什么 任何矛盾都有优点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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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上的矛盾指的是什么

任何矛盾都有优点和缺点?

任何矛盾都有优点和缺点?

哲学上的矛盾,即对立统一。
不论是主要矛盾还是次要矛盾,任何矛盾都有双方,但矛盾的这个双方不能简单地用优点和缺点、好和坏等来概括。
如果是一个简单的事物且只包括一个矛盾,那么,这个矛盾的双方有一方必然是主要方面,另一方便是次要方面。这个事物的性质(是什么事物,也就是给事物定性)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次要方面虽然不起决定作用,但对事物的性质具有影响作用(积极作用或者消极作用)。如果条件发生变化,矛盾的主次方面就可能发生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变了。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个观点在哲学中正确吗?

是正确的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原理。
第一,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第二,“对立”与“统一”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 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 一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二是,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第三,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无所谓对立.第四,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事物既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又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注重统一,即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离开对立看统一,或离开统一看对立都是错误的.不能把哲学上讲的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什么是矛盾的观念?

一、矛盾是一种联系、或称关系,是两方面的联系
矛盾的含义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这个含义,揭示了这几层意思:第一,矛盾是一种关系,或称叫一种联系,即矛盾是一种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的关系。第二,矛盾是两个方面的联系,一个方面,谈不上是关系或联系,三个或三个以上方面的联系就不是矛盾。第三,是两个方面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才叫矛盾。
二、矛盾是联系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一种联系
事物两个方面的联系是纷繁、多种多样的,其中,如果两个方面具备既对立、又统一关系的双方,称作矛盾、矛盾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的关系,具备对立性和统一性的特征。
统一性,又叫同一性,一致性等。就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双方相互依赖、相互贯通的关系。相互依赖就是指矛盾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贯通就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统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的的对立性,又叫斗争性,就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平时讲的斗争,只是事物两方面的对抗和冲突,是哲学中“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两方面事物本身就是“两”,而不是一,两方面事物或因素的不同就是一种分离或排斥,所以说,只要是两种事物或因素,就是斗争性的表现,或者说,两事物、两因素的差别和不同就是矛盾斗争性的具体表现、或称萌芽阶段。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判断事物双方是不是矛盾的双方,就是看这两方是否既有吸引联结的关系,又具备排斥对立的关系,同时具备这双重关系才能称叫矛盾关系。
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或差别,就没有矛盾双方,就是一方了,更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存在,也不会发展了。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存在,就是说事物双方面碰不到一起,走不到一块,就谈不上排斥和斗争了,没有统一性,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才能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三、“矛盾”与日常生活中矛盾和逻辑矛盾区别
日常生活中说矛盾,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分歧和冲突,是不一致。如同学之间有矛盾,发生打架、争吵、口角等,哲学上讲的矛盾是事物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而日常生活中讲的矛盾只是具备双方对立冲突排斥的特性,换一句话说,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只是哲学中矛盾斗争性的具体体现,不是高度概括的哲学概念——矛盾。
平时常会说,某人说话有矛盾,或说某人写文章前后矛盾,这里的矛盾说是指逻辑矛盾。逻辑矛盾就是指前后不一致,冲突,是思维中的不合逻辑,自相矛盾,是思维中的错误,而哲学上矛盾是指客观事物的一种关系,是一种事物客观属性。
四、理解矛盾的指导意义
矛盾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第一,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性,即认识双方相互依存性,一方离不开另一方,双方的相互依存作用,如纪律和自由、公平与效率等等。任何矛盾的双方都有此关系。
第二,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事物的转化;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事物向好的方向转化,促进事物发展进步。如进步与落后,优点和缺点,改正缺点、白摆脱落后等等。
第三:矛盾统一性和斗争性是不可分割的,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既要看到双方的斗争性,又要看到统一性,不能只看一个方面,要把两者统一起来。
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核心,承认了矛盾,实际上必然承认事物之间有关系、有联系、有对立和统一的联系,必然用联系观点看问题;承认了矛盾,就是说事物之间有斗争,有过程,有此消彼长,必然承认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必然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所以说,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核心。理解了矛盾概念,才能理解辩证法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