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中主体是什么意思 如何理解学生既是教育过程的客体,也是认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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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论中主体是什么意思

如何理解学生既是教育过程的客体,也是认识的主体?

如何理解学生既是教育过程的客体,也是认识的主体?

  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是教育的对象;教师是整个教育过程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从而决定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客体地位;同时,学生本身所具备的可塑性、依附性和向师性的特点,也说明学生处于客体地位。  从另一方面看,学生是处于发展中的,具有主观能动性。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始终是教育活动中的积极参与者。学生这种主观能动性特点,作为有自觉性和独立性的人,决定了他又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简述认识主体的含义及其性质和特点?

1.涵义:认识主体是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着,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
2.性质及其特点:
(1)认识主体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人是自然界长期分化的常务,具有自然属性。
(2)认识主体具有社会历史性。
(3)认识主体具有能动性。

主体与客体的区别?

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主体的基本形式:①个人主体;②集团主体;③社会主体。
认识客体是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象。客体的基本形式:①自然客体;②社会客体;③精神客体。
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
①实践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②认识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③价值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
④审美关系,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欣赏和塑造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首先是反映和被反映的认识关系对吗?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中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从而使主体和客体同时得到改造、发展与完善。这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①主体与客体之间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即认识关系.
②主体与客体之间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实践关系是认识关系的基础,主体是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认识客体的.
③主体与客体之间还存在着价值关系,即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对主体的需要的满足.
④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有能动作用,客体对主体有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