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变化需要重签劳动合同么 公司更名了,为什么让员工需要签离职然后再签合同呢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员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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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变化需要重签劳动合同么

公司更名了,为什么让员工需要签离职然后再签合同呢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员工的利益?

公司更名了,为什么让员工需要签离职然后再签合同呢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员工的利益?

如果公司改名叫员工签离职,后再签入职,劳动合同相应重签,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以后拿经济补偿的年限。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改名叫员工签离职,后再签入职,由此可见公司的企图所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务派遣单位老更换单位名称和法人对员工有什么影响吗?

劳务派遣公司隔个两三年就改一次名称,公司法人也换,合同再和员工从新签一下,派遣出去的工作单位不变,相当于员工老换单位,工作单位不变,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这其实是一种劳务派遣公司为了逃避自己应负责任的做法,因为我们员工与用人单位如果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再续签或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就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能有些劳动者不知道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但是劳务派遣单位每隔两三年就改一次名称,公司法人也换,并且劳动合同也从新签订,劳动者就很难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备相关劳务派遣资质及是否具备法人资格,需要从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及业务方面综合认定判断,派遣单位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变更法人或者机构单位名称后,其实际人马均属老一套,并不影响员工与其存在劳动事实或合同关系认定,此处单位多次变更名称等,具有逃避法律责任及其他原因均属可能存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三方协议上的公司离职,毕业后再找工作,要签三方协议还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有效手段。入职的每一份公司都是要签劳动合同的。
三方协议公司的话,是因为你签了1家公司,这家公司的话呢,是帮你外包给其他一个公司,所以才有了三方协议公司。其实换言之说,你只是你是个在做这家公司的活。商业保险及缴纳公积金的是和外包公司办的。建仪下份工作的话,还是签劳动合同。